标题:关于饮食业油烟排放口高度要求有关问题咨询
您好。
请问下,关于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口高度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天津地标DB12/ 644-2016 中未对油烟排口高度做明确要求。
国家《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规定“6.2.3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您好。
请问下,关于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口高度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天津地标DB12/ 644-2016 中未对油烟排口高度做明确要求。
国家《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规定“6.2.3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