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吕** 提问时间:2022-06-17

标题:保利南区物业服务与社区职责问题

区委领导好

保利上河雅颂南区物业服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严重违约,小区内存在太多的问题,多次沟通没有结果,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所在居民委员会履行业委会相关职责,居委会回复:没有执法权,物业不接受居委会意见,没有办法(有具体记录)是工作能力问题还是工作态度问题?

业主要求是落实解决问题,不是找各种理由当借口来推脱业主,希望有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进行合理监督,一切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落实解决问题,打造美丽和谐社区!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06-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情况,社区第一时间联系居民解答:并对此问题给出解答,居委会没有执法权,只有监督权,关于业主反映的问题,居委会一直积极在与物业协商,督促物业公司整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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