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2-06-15

标题:业主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使用

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小区启动应急解危资金的使用。

我们小区是分段开发入住,最早为2013年4月份,最晚是2019年6月。物业在2021年10月启动小区应急解危资金对小区监控系统全部更换。2019年入住的那部分使用两年多。这样合理吗?

还有,物业启动应急维修资金对部分漏雨的楼宇进行维修,但是他们将同时维修的几幢楼给拆分成三个维修合同,这样合理吗?合规吗?

第一,将屋面防水维修整合为一个合同(例:33-42号楼屋面防水维修)

第二,将外墙维修整合为一个合同(同上一个合同都是一个楼号)

第三,部分道路(所谓的道路是这几个楼的步行楼梯)同上一个合同一样的楼号。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2-06-21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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