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外地户籍的企业职工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交不够15年
我的一位亲属,女性,外地户籍,一直在天津工作,属于企业管理岗,法定退休年龄是55岁,但是到55岁退休时,只能交满12年,不够15年,能否依据《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十四)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在用人单位或个人缴费窗口继续后延缴费。其中:2011年6月30日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后延缴费5年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趸缴的缴费基数按照趸缴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延长退休,进行缴费至满15年退休。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