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天津市国五机动车限迁政策问题
尊敬的天津市市长先生:
您好!关于全国推行国五机动车限迁政策问题,天津市从政策颁布到现在已经半月有余,为什么还是不能迁入,别的省市都已经正常办理,我们这边手里快过期的机动车指标要怎么办,还能等到政策落实吗?
市环保局的回复永远都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
取消迁入限制”政策要求,我局正在紧急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确认系统升级,待正式对外发布通告后,
相关车辆即可申请办理转入我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确认事项。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他们从1号到10号回复的都是这样,没有给明确回复时间。
请市长先生考虑民生,解决民生。盼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