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问餐饮店解冻、加热预包装蛋糕需要哪些资质?
尊敬的天津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师们好!
1.请问餐饮店在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有“自制饮品制售”的情况下,在门店中解冻、加热预包装的蛋糕、面包,来进行售卖,是否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扩项“糕点类食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或其他经营项目?望解答,谢谢!
2.请问如果门店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解冻、加热预包装的蛋糕、面包,来进行售卖,但并不是立即进行售卖,可能会在冷藏冰箱或常温空间中存放一段时间,请问这段时间内的预包装蛋糕、面包是否属于半成品?是否需要制订半成品保质期?在监督监管过程中将如何对这些经过简单解冻、加热的预包装蛋糕、面包进行定义?望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