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22-05-24

标题:社区是否接受原单位积极分子保留身份继续发展

大学期间评为积极分子,由于临近毕业尚未成为发展对象,毕业后能以积极分子的身份在社区继续发展?(工作单位没有党支部)。《工作细则》规定是可以的,但是听有的已经毕业的人说社区不承认大学的积极分子。

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规定的那样“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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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津南区 回复时间:2022-05-30 是否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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