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发展改革委核实处理。
据区发展改革委反馈: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2022年1月26日,区发展改革委已向有关乡镇(街道)下发《关于开展自行改电居民用户统计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居民填写《蓟州区“煤改电”农村居民用户申请表》,向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审核认定无误后,报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根据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认定的结果,发函至区供电公司。区供电公司依据认定原则现场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更换煤改电专用电表。
区发展改革委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291344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