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爱湖里小区电动车充电棚防盗问题
尊敬的区长先生:
您好!
我是河西区-秀江园居委会-爱湖里小区的居民,今天想向您反映一下小区电动陈充电棚的防盗问题,物业不想给解决,特别希望您能帮助解决此问题,在此表示万分感谢!!!
首先,2022年1月份左右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开始在小区电梯张贴宣传告示,禁止在楼内为电动车电池充电。其次,2022年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不允许居民将电动车电池带上室内进行充电,防止爆炸造成火灾、人员伤亡。最后,日前爱湖里小区曾发生电动车电池室内充电爆炸情况,万幸未有人员伤亡,确也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室内充电的危险性,最近居民在小区内公用充电棚充电情况增多,我认为这是好事。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不论是否自愿到充电棚充电,大家都不应该再拿到室内充电,威胁自身及大众安全。但经本人多天观察,充电棚未有禁止外人出入的大门阻挡外人进入小区,且临渌水道(主干道),最重要的是目前充电棚并未见任何监控防盗设备,经与小区物业联系,其表示在充电过程中,导致充电线及电动车丢失,一律自行负责,且物业不同意增设监控设备。现在很多人需要早上送孩子上学后直接上班(本人是其中之一),晚上回家后再去充电,半夜充满电后起床去拿回电动车和充电线并不现实,这种情况下,小区居民的电动车防盗问题如何解决呢?本人认为物业应该为居民财产安全负责,并鼓励大家到公用充电棚充电,为居民生命安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