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梁截流代收房屋维修金
领导您好:
我们于2022年2月26日在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购买地产公司:天津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和平区人寿大厦19层)住宅一套,并已在当日交付了首付款及其代收的房屋维修金和契税(详见附件)。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收到维修金日起30日内,将代收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且代缴契税。现在已经过去53天近两个月了,地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办理,代收资金不上交管理部门,私自截流资金,导致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从而让我们客户无法使用公积金还款,每月还款压力巨大,希望能查实并督办他们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