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政[2020]8号 是否是规范性文件?
武清政[2020]8号《武清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是否规范性文件?武清农委答复不知此文件是否是规范性文件,而且,此文件“试行”,不应强调此文件规范性,出现错误难免。
关于此文件存在问题,曾经于2022年1月3日曾向武清区政府起草制定单位武清农委书面反映此事。但,至今,武清农委(代表武清政府)只是在多次12345反应此事后,才于12345网站回复,此回复是否是标准的书面回复,即《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15号 》第31条规定的回复?
此文件若是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是否应当废除?
武清农委在12345网回复中,承认村集体没有建立村级档案查阅制度的违法状态,但又强调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经过民主程序,而不是及时建立查阅制度,前后矛盾,姑息违法状态,再次以民主程序阻挡村民利用档案权利。如果许多村民不定时,单人提出利用财务档案,每次都要经过长时间的民主程序?
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国令第713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8〕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1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