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2-03-20

标题:武清区七色光童乐无证经营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位武清市民,之前发现童乐七色光幼儿园设立在KTV正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现在娱乐场所几年前已经设立了,但是幼儿园是去年刚装修,准备设立幼儿园,为了幼儿的身心发展健康这个问题我已经和武清审批局反映过了,审批局给的回复很及时也很完善,不给予KTV楼下审批幼儿园手续。这个回答确实很明确也是考虑我们做家长的感受。但是童乐七色光的经营者不听阻拦准备疫情开学后继续使用该房屋作为托幼机构经营场所。所以我恳求领导给予严查,其机构是否有正常手续,如有营业执照是否经营场所与使用场所一致。也希望领导考虑我们的幼儿心理健康的角度给予回复问题。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出现一切后果谁来承担,这些都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没有小事。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03-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进行了沟通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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