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荔城世纪玉锦园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1. 本人是玉锦园业主,已收到鉴定公司出具的所购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验房报告。
2. 与开发商及施工单位沟通过程中,开发商拒绝出具整改方案合理、安全的有效证明,也拒绝本人提出的整改后由权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的要求。
3. 开发商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在沟通过程中未曾出面,也未曾主动与本人联系,故意拖延,加剧业主损失。
4. 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