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2-03-09

标题:物业拒不配合为新能源车安装充电桩

自己独立车位,申请安装充电桩,小区物业拒不配合提供资料,致使充电桩一直无法安装。希望政府物业主管部门给帮助,推动充电桩的安装和新能源车的使用。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03-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华景庭苑小区在建设时未铺设专用于汽车充电桩的线路,如安装充电桩,安装时不可避免将在公共区域进行破路、破绿等进行施工,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公共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占用公共区域或进行破坏施工的应由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方可进行,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同意您进行充电桩施工。

别墅业主欲在自家专属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自用,不占据公共部位,属于个人行为。因业主所用电源箱属于电力公司设施设备,非物业所属,业主需向电力部门进行申请,物业公司无权提供业主提到的文件资料。

小区物业一直支持国家新能源政策,并多次表示会积极配合业主及电力公司关于安装充电桩的现场查勘工作,但目前未接到电力公司关于要求物业配合现场查勘的要求。

 

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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