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收到您的留言,我委高度重视并立即调查核实。经核实,目前颐安西区续建正常供热中,供暖二次网供回水温度正常。您家位于颐安西区续建48-5-601室,该房屋原设计供热设施为暖气片,阁楼无供暖设施。现您家将原供暖设施改装为地采暖,阁楼加装暖气片,并擅自加装循环泵。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用热户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其他用热户温度也达不到标准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改变该房屋结构或室内供热设施的;
(二)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
(三)排放和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
(四)擅自安装其他设施影响供热效果的。
我委工作人员与天津市和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曾多次向您详细解释相关政策规定,望您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