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购买的新房于2021年12月提前交付了,合同交付日期是2022年4月,如果4月去收房,已经过了2021年取暖季了,2021年的取暖费谁来缴纳?毕竟2021年没有去收房,房屋还不属于个人,还是属于开发商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该业主合同交付日期如果是2022年4月底交付,业主4月底收房就不涉及采暖费,如果业主现在收房,就按收房日期收取采暖费。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该业主合同交付日期如果是2022年4月底交付,业主4月底收房就不涉及采暖费,如果业主现在收房,就按收房日期收取采暖费。
武清区黄庄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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