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动产买卖的资金监管问题
我是22年2月18号在河西富裕大厦不动产买卖交易大厅打存量房买卖协议,我是卖方人。咨询后得知目前房管局只对首付款进行监管,并不对全款进行监管,而且是刚改的,以前还对全部资金进行监管。对此我认为不该一刀切吧!房管局现在是在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出新产权证,银行放款最快是五个工作日,放款晚于新产权证下发,如果银行贷款放款期间出现问题不能放尾款了,房管局也不管了银行也不管了款放不了银行只通知贷款人也就是买方,这样我们卖房人只得了一个首付款,房本也不是自己名字了,风险是不是太大了,这个买卖存量房交易流程是不是存在重大漏洞,你不监管全部资金也应该等银行尾款放贷完成后再出来新产权证吧。这个时间差给了诈骗犯可乘之机啊,买方可以影响放款导致放贷终止,拿新产权证再次抵押银行骗取现金。我们出了事只有报警诉讼的漫长之路了吗?请领导们给与答复,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