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天津市对于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人员聘任的相关规定(包含什么组织时间聘任,单位多年不进行职称聘任合法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8〕7号)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 按照国家和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应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具体聘用条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聘用工作由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相应空岗,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开展。聘用时间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8〕7号)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
按照国家和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应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具体聘用条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聘用工作由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相应空岗,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开展。聘用时间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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