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投诉金海园路面严重损毁,物业不履行相关义务进行修缮
目前金海园小区主路路面多处受损,日常家用汽车进出小区已经常出现托底,碰撞前保险杠等事故。根据图片所示重点坑洼区域4处,图片细节显示区域几十处。
经与物业公司和小区所处居委会协商,该道路修缮工作已停摆一年有余,咨询物业公司后,该公司经理将责任推至居委会,居委会则以物业公司为第一责任人再次推诿,不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行为令人唾弃。目前小区各业主出行困难,生活困难亟待解决。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小区道路维修属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使用大修基金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制定使用方案,并向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相关业主征求书面意见,超过2/3以上业主讨论签字通过后,将使用建议和表决结果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最后可到相关级别住建局申请填表,提供各项手续。经备案、审批合格后,可提取大修基金。
自小区建成后,专项维修资金从未公示动用,目前道路损毁已将近全小区道路面积的80%以上,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督办小区物业尽快落实专项维修工作,尽快恢复小区日常同行,恢复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