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人在天津工作缴纳养老保险,在60岁时刚够10年多一点,预计在天津办理延长缴费,目前59岁,和公司准备办理离职手续,请问,如领取失业金,满60周岁以后,是否可以继续领取?如不能领取,依据哪条规定?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与市民联系得知,其为单位职工询问此问题,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已告知市民并表示满意。 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与市民联系得知,其为单位职工询问此问题,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已告知市民并表示满意。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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