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联系,市民称所取得的是中级会计师证书,该证书是属于职称系列,不属于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符合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1号)文件的规定,对于2020年1月1日(含)至12月31日(含)取得的职称证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仍在12个月申报期内的,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以继续申请。市民系2021年取得的证书,因此不符合申领条件。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