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没有业委会怎么解决小区物业费奇高的问题 3.6/平
小区为8-11层电梯板房,按照天津市物物业收费标准,最高1.8/平,上浮不超过20%,也就是 2.16/平。现在小区物业费 3.6/平米,超出最高标准接近50%。小区业主对奇高的物业费难以接受,由于小区交房刚满两年,成立业委会较为困难,苦于没有业委会,就没有办法跟物业商谈物业费的问题(交房签订的物业合同已经到期),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业主还能通过什么方式与物业商谈物业费的问题?严重超出国家政府规定收费标准的物业公司,政府是否能有一定的限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