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谷** 提问时间:2021-12-29

标题:关于2021年度引进1-4层次人才何时申报材料

1、根据“《武清区关于进一步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地的

若干措施》(津武人才〔2018〕1号)”文件之规定,2021年度引进1-4层次人才的购房补贴,工作津贴何时开始申报材料。

2、如果此文件已废止,废止的文件号是哪个、条款是哪条?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12-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武清区构建人才全面发展生态的若干措施(试行)》(津武党发〔2021〕4号)已经区委五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件明确提出,原有人才政策不再执行。人才可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园区人才部门咨询或下载“美丽武清”APP,“武清人才易网通”板块查询。

 

武清区人才办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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