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1-12-27

标题:工伤待遇有部分未收到,无处咨询

2010年我在津南区鉴定工伤10级。11年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支付了伤残就业金,收到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054.8元)。11年和12年在西青区工作。前一阵偶然查自己的社保情况。在工伤待遇查询项下,发现12年4月有一笔一次性医疗补助金6256元和住院伙食补助600元,12年5月有一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75.8元。这3笔钱我本人没有收到。我给津南工伤科打电话咨询,可是说查不到我的工伤待遇信息,让我跟转出的西青工伤科联系,跟西青联系后,也说查不到,让我找原鉴定的区。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找哪里咨询一下这3笔钱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应该支付给我本人的。如果是的话,现在支付到哪里去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1-12-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 2021年12月30日,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王女士,告知其询问的3笔款项,均已经支付到单位,其中2笔款项在其原单位,1笔款项在其新单位。王女士表示满意。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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