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穆** 提问时间:2021-12-27

标题:占用公用通道 私自更改地下室

12月8号,反应私自占用公用通道!到现在将近20天,不见任何改动和治理!物业不作为,执法部门也不作为!难道就默认这种违法行为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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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12-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居委会工作人员已经在和物业和综合执法协调中,并告知当事人不能私自更改地下室,占用公共通道。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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