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温** 提问时间:2021-12-24

标题:关于电动自行车无固定充电装置,无法正常充电的问题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普通百姓交通出行的工具,给生活生产带来极大便利,但电动自行车自燃自爆的新闻屡见不鲜,给人民大众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规定不允许在楼内户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也不允许私搭电线、飞线等。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作为百姓我们也举双手赞成和按照规定实行。但在实行过程中,会遇到几点不便。1.无固定的提供安全供电的场所。很多小区未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致使电动自行车无法充电,无法满足实际生产生活需要。建议:在新建或老旧小区都配备自行车棚,是否可以改造相应自行车棚为电动自行车棚,增加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PS: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可搭载智能系统,实现用电管理,可选择在平峰充电,不占用高峰期电网资源。2.电池换电装置未普及。在本区部分位置已提供电动自行车电池换电装置。此装置可以满足骑行过程中电力不足,需要换电池的需求,但未普及。建议:国家应统一电动自行车电池规格型号,实现不同型号电动自行车皆可替换电池,满足使用需求。继而解决无法充电且无法提供固定充电装置的需求。3.公共场所无充电装置。很多公共场所的停车场提供了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但未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建议:在公共场所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以满足公众充电需求。

现在很多民生基建工程都有投资公司资金注入,解决政府资金难题。也有充电装置企业代建的EPC模式。希望领导考虑一下底层人民的实际生产生需求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1-12-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大营门街办事处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目前富力中心已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供居民使用,针对市民的建议,社区已向上级部门积极反馈。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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