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1-12-22

标题:惠民里小区地下室售卖小食品

惠民里小区20号楼左边地下室售卖便宜小食品,专挑孩子们上下学的时间开门,如果是专门为赚孩子们买早点的钱,麻烦相关部门领导核实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售卖小食品是否合格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12-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1年1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留言内容到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街惠民里小区20号楼地下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办理有效营业执照,店内销售有预包装食品、文具、学习用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目前,该店已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下一步,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将保持关注,依法履行我单位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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