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0年末发生工伤,相关赔偿事宜
本人于2020年11月份在蓟州区发生工伤,于2021年12月份评定为十级,按照天津市人社局官网查询到《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关于工伤赔付标准中提到的的工资标准,是按工伤缴费基数计算,还是按实际到手工资计算,或者是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多少,本人实际情况实际到手工资低于缴费基数,麻烦请详细说明。
本人于2020年11月份在蓟州区发生工伤,于2021年12月份评定为十级,按照天津市人社局官网查询到《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关于工伤赔付标准中提到的的工资标准,是按工伤缴费基数计算,还是按实际到手工资计算,或者是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多少,本人实际情况实际到手工资低于缴费基数,麻烦请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