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1-12-06

标题:关于武清尚清湾小区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的求助

我是武清区尚清湾花园小区北区的一名业主,于今年初向尚清湾花园购入位于北区一地下车位,为20年长期租赁合同,使用期与房屋产权时间相同,剩余时间免费,有正式合同。本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广新能源车辆的号召,节能减排,在今年11月份购入比亚迪宋新能源车,想要在自己的车位安装充电桩,咨询过武清开发区供电公司,得知需要物业出具同意安装的文件,问物业的时候,物业公司简单答复不同意安装,追问理由也没有告知,态度十分恶劣。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于2016年7月25日联合发文--《关于加快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中第四条、第六条均有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务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我随即于11月21日、11月29日两次拨打12345请求协助,但期间杨村街道办并未与我联系,在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谎称问题已解决,并做了回复,已经属于严重的不担当不作为,甚至是乱作为的情况,公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致市民的合理需求于不顾,与物业公司串通侵害业主权利。再此期间我也拨打武清住建委物业部门进行咨询,答复只能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但物业已不予我沟通。我请求物业给出合理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12-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尚清湾安装充电桩问题物业回复态度恶劣的情况是不属实的。关于安装充电桩的问题,经物业管理处与该业主沟通,业主联系相关部门及物业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该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条件。如果具备条件的话,可以安装。如您就此问题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尚清湾物业管理处24小时客服电话:022-82172110。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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