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邵* 提问时间:2021-12-06

标题:康和园车库无广角镜导致车祸

2021年11月20日晚,本人驾驶机动车在进入康和园6号楼停车楼汽车库上行坡道右拐至本人停车位的过程中与一辆行驶在停车楼下行坡道左拐的机动车相撞,此两处坡道有一墙之隔。由于没有设置广角镜,双发车辆无法提前观察到对方车辆导致在出坡道的一瞬间相撞,故向住建委领导投诉,未设置广角镜是否合理?是否应该设置?对于未设置广角镜而产生的车祸,相关部门(开发商或设计院)应给与本人相应的说法,本人层向红桥区住建委反应此问题,给出的答复是让本人直接咨询开发商,请问此回复是否有所不妥?建委作为职能监管部门,为何不能核实明确此问题后再向本人回复?广角镜的缺失为何能够通过竣工验收?请相关部门给出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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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1-12-08 是否超时:否

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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