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1-11-30

标题:天津新增产假后,原难产假、晚育假是否继续执行?

如题,在国家98天假期基础上,新增60天产假,为158天。

原难产假15天、晚育假15天或多胎奖励假是否仍然执行?

也就是说,难产+晚育的女职工休假时长是否按188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1-12-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关于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继续执行。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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