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同样性质的公寓,天然气和水却执行不一样的价格
尊敬的领导:我这次提交的留言是新的问题不是属于同一问题重复提交,上次感谢发改委给已给我的回复,发改委回复说这个问题需要住建部门解决,所以我重新留言,望处理。内容如下:我是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闲路财富兴园二期康盛广场的居民,我们所在的财富兴园小区一期“隆盛广场”和二期“康盛广场”同样都是40年产权的住宅公寓,但天然气和水的价格一期“隆盛广场”执行的是民用价格,而我们二期“康盛广场”却执行的是商用价格,这显然很不公平合理,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公正”相违背,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无论是从法律还是公平角度,同样性质的住宅公寓,天然气和水价格都理应执行一样的价格。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老律师,代表我们小区居民,向领导提建议,建议公平对待,恳请领导在百忙之际抽空关注解决一下这样不平等、公正的问题,这事关我们一千多户居民的民生问题和切身利益,期盼能够圆满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