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公产房中的“成套伙用住宅房屋不能购买产权”的规定,建议更改为:如伙用各方达成一致,可以对房屋归属予以明确划分的,可以购买产权。这样将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整体流动以及市民居住改善需求。谢谢!
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林*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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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1年11月18日
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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