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1-11-15

标题:离职员工的人才补贴问题

本人于2020年8月申请人才补贴,申请的起止期限为2019年10月到2020年9月,符合条件并被公示。2021年3月份离职,截至2021年11月15日,也没有收到补贴,请问这种情况下,补贴还是否会下发?

在人才补贴政策文件中,并未指出这种情况下的补贴会被取消

反 馈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21-11-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区人社局回复:储备人才政策中要求企业为个人申报,资金拨付企业,由企业为员工代扣所得税后发放。企业拨付时要求员工必须在职在岗,如离职,可由新单位个人重新申请发放。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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