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办理。经现场核查,该存车处位于竞业里6号楼楼下,公式的经营单位为天津华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现已注销。现场检查发现,目前该非机动车存车处已公示收费价目表,具体收费标准为“大电动车60元每月,小电动车40元每月,自行车30元每月”。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津发改规[2018]2号)的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15]800号)已废止,其中的“辖区内非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标准”也已不属于2018年版《天津市定价目录》内的政府定价项目,故非机动车存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上述情况已与您进行了电话反馈,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