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1-11-10

标题: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基本工资的发放问题

领导您好:

我目前的工作因劳动合同签署的公司在天津未成立公司,故五险一金的缴纳是由代理公司代缴的。

现本年度我个人的基本工资基数要明显高于代理公司的生育津贴基数,请问我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应以什么为准呢?是仅能领取生育津贴吗?还是说以基本工资和生育津贴较高的那个为准,基本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差额也能领到。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1-11-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解释文件相关政策,市民表示了解。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1年11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