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21-10-21

标题: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问题

您好,关于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问题,本人2021年中级考试通过2门,我前两天咨询过,你们给我的回复是需要本人在天津会计的网站上个人申报入口提交一下资料,但是我又看到了天津会计网站上法的公告这样写道:四、继续教育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1〕1号)规定,参加2021年会计资格考试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90学分,中级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公布2个月后,我们将统一在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这个公告的意思是不是不需要本人申报?请给予准确答复,谢谢!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2021-10-22 是否超时:否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已经责成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相关政策。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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