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救济费和丧葬费的问题
领导好!
在《市人社局关于202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1年度工资福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6777元×6个月=40662元;供养直系亲属二人者:6777元×9个月=60993元;供养直系亲属三人及以上者:6777元×12个月=81324元”。“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6777元×2个月=13554元”。
请问:若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该救济费和丧葬费要到哪里领取?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