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武** 提问时间:2021-10-07

标题:查看复印北县豪村村委会支出账和会议记录及合同

北县豪村,村委会多年不公开支出账目,我多次找到村委会想查看支出明细都被拒绝,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246条规定,村民有权对其进行监管,村委会应该及时向全体村民主动公布村里的财务状态,本村的任何一个村民都有权查阅复印村里的支出账会议记录,及合同等资料,集体财产任何人都不能满天过海,我找村委会多次为什么不让查阅和复印,希望有关领导安排批准我查阅复印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10-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崔黄口镇北县毫村自2003年起每季度首月10日在镇村居办(原经管站)监督下进行一次财务公开,2010年起镇村居办(原经管站)对财务公开内容进行拍照存档,不存在财务不公开情况。如村民需要查阅村内相关财务资料应严格按照村内民主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崔黄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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