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与您电话核实后的具体位置,经核查,该项目所在地块权属为村民集体所有,我局未审批过该项目相关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
2021年10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公民申请将户口迁移至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立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2、房屋产权证明;3、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迁移人与房主关系证明材料。
公安武清分局
2021年10月1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御公馆项目位于王庆坨镇二街村,该建筑物的建设未经镇及上一级相关部门审批。因未取得相关手续,现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已责令停建停售、进行信息采集、安全鉴定等综合治理,下一步处置措施将按照上级相关政策严格落实。
关于房屋产权问题,我镇工作人员多次致电市民均无人接听。如有其他诉求,可直接与我镇综合执法大队取得联系,联系方式022-821593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