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川正兴宜开发商捆绑销售车位
川正兴宜捆绑销售车位极为不合理!
我于2015年11月份购买双青新家园荣翔园限价商品房,签合同当天才被告知必须购买车位,当时不太懂,所以就额外多花费5.6万(加上贷款手续费约6万)。后来才知道,同样是限价房,其他小区如荣雅园并没有捆绑销售车位的现象,才幡然醒悟自己有种被坑了的感觉。此后,我多次通过北方民政网渠道进行投诉反馈,该开发商捆绑销售车位不合理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目前,我已将原房屋出售,仅剩一个车位在手中。我已经彻底不涉及再到荣翔园居住,更不会再自己使用这个车位,然而,根据物业规定,我每个月仍然要缴纳80元的车位管理费(这只是目前的费用标准,按物业说法以后还有可能增加),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6万块钱花了,反而成了累赘,每个月还要再额外花费80元,试问这谁能接受?归根结底,根源还是开发商捆绑销售车位这个源头就是不合理,再次肯定相关管理部门用负责任的态度帮忙协调解决此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