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盛世家园46号楼电梯问题
根据东蒲洼街道回复:盛世家园居委会已经多次协调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及执行秘书就维修电梯事件进行沟通,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天津市维修资金管理条例,46-2电梯应由业委会启动应急解危资金进行维修。业委会副主任表示,因业委会主任辞职未公示,未完成程序,如果有业主大会公章,业委会副主任会尽快决策,请物业公司或者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盛世家园居委会将持续推进解决问题。“如果有业主大会公章,业委会副主任会尽快决策,”现在是没有章么?我们是要一直等么?现在已经停运近两个月了,还要停多久才能解决?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津政办规【2021】4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二)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可以使用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第十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第(一)、(二)项规定情形的,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申请人及时申请维修。申请人不及时申请维修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抢修,工程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等验收合格后,抢修费用从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中列支。文件中有明确可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抢修”,电梯关乎人民安全问题,还请有关部门重视此事,以“如果有业主大会公章,业委会副主任会尽快决策”这样的决定,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我们的安全如何保障!还请给出解决时间,不能再拖了!安全重于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