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备案问题
领导您好!我们是滨海高新区(华苑)的注册企业,于2021年6月请代理公司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健康证、食品操作流程图、经营现场布局图等材料,被告知7月领取经营许可证。在取证时,被告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关规定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再发证,改为备案,但是由于相关备案工作要求还未出台,备案手续无法办理。
我司需要在国美、抖音等电商平台进行食品销售,正规电商平台都会需要公司提供相关证件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否则无法通过平台认证。我司其他证件都已齐全,只缺少食品经营许可,严重影响我司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强烈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在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工作要求出台前,实施有效的过渡方案,出具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证明,以便企业顺利完成平台认证,正常开展销售业务。切实落实国务院的证照分离改革,使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