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辛* 提问时间:2021-08-25

标题:关于电动自行车楼内或室内充电问题等相关事宜

尊敬的市长,您好!!

最近几年,电动车成为我们家中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整个小区乃至整个天津市,电动车的保有量很高很高,基本上家家至少有一辆,因为小区内公共部位没有充电的装置和地点,这就导致了家家都在室内充电,楼道内停放,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

就在昨天晚上,洲河湾一期东园17#楼晚上,就发生了一期电动车起火事件,但是没有人员伤亡。同样的事情,我想也不在少数。通过一件件类似的事情,不得不让我们都保持警惕,一天不解决,每天都存在安全隐患,事故一旦发生,都会给居民或政府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

我建议,在小区的每个居民楼的附近安装一个电动车的充电装置和停放地方,保证各楼居民的电动车停放,大大的降低安全隐患。

希望我的建议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并督促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尽快实施。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21-08-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文昌街道办事处核实处理。

据文昌街道办事处反馈:经核实,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已于2021年5月开始着手解决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共同审核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厂家洋帆远航(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质。为安装充电桩预留安装位置,目前已将小区内僵尸电动车清理完毕。预计9月下旬物业公司将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厂家签署安装合同,10月进场安装,11月将正式投入使用。文昌街道办事处和山倾城居委会将持续关注充电桩安装进展情况,尽快为社区居民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

文昌街道办事处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文昌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070766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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