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电动自行车楼内或室内充电问题等相关事宜
尊敬的市长,您好!!
最近几年,电动车成为我们家中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整个小区乃至整个天津市,电动车的保有量很高很高,基本上家家至少有一辆,因为小区内公共部位没有充电的装置和地点,这就导致了家家都在室内充电,楼道内停放,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
就在昨天晚上,洲河湾一期东园17#楼晚上,就发生了一期电动车起火事件,但是没有人员伤亡。同样的事情,我想也不在少数。通过一件件类似的事情,不得不让我们都保持警惕,一天不解决,每天都存在安全隐患,事故一旦发生,都会给居民或政府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
我建议,在小区的每个居民楼的附近安装一个电动车的充电装置和停放地方,保证各楼居民的电动车停放,大大的降低安全隐患。
希望我的建议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并督促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尽快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