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罗** 提问时间:2021-08-19

标题:关于北商村集体土地问题的咨询

在以往的回复中看到多次提到为“失地农民上了失地保险”,请问,作为本村合法的土地承包人,对土地有着土地承包权。但是未享受此次保险待遇的人员,有以下三个问题。

1、是否还存在土地承包权?

2、如果不存在的话请说明理由?

3、如果统一征收走了是否需要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赔偿?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1-08-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9年10月,经区政府批准,南陈庄、北商村等村开展棚改撤村建居工作,享受养老保险政策人员界定时间以2019年10月1日为准,同年11月政府已为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12月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已享受保险政策。

就罗先生所反映未享受保险待遇人员,即经村委会界定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此类人员如原承包土地,原承包土地地上物将按相关标准给予补偿,此类人员如被所在村界定为村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与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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