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1-08-11

标题:关于环评豁免的问题,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

2021版中 71汽车行业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的解读。我公司为汽车配件行业,无VOCS试剂的使用是否可以为豁免类?能否有相关部门电话咨询一下?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1-08-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汽车行业其他类的环评豁免问题已收悉。经咨询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三、汽车制造业”中的“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是指仅有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生产工序,且年用量小于10吨的建设项目。除此之外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类建设项目应依法依规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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