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1-08-07

标题:关于企业内部自备自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规划许证问题

放置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水泥平台及围堰不属于建(构)筑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中不属于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畴,企业在办理内部自备自用橇装式加油装置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时,是否可以依法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1-08-26 是否超时:否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

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1、企业在办理内部自备自用橇装式加油装置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时,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企业办理自备自用撬装加油装置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时,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特殊建设工程应当提交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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