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泽花园小区47号楼1层,58号楼2层有住户开设快递驿站,楼层其他居民多次投诉此事,没有任何结果,请问这种快递驿站开设在居民住宅有资质吗?如果没有为何多次反映不进行管理处罚?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对于住宅经营问题,社区咨询过住建委房管科,只有影响建筑安全的四类经营行为,包括生产、餐饮、娱乐、洗浴在行政管辖范围内,除此外的经营行为超出行政部门的司法管辖权,“取缔”行为于法无据。但住宅业主的经营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利害相关业主可根据物权法起诉,要求恢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对于住宅经营问题,社区咨询过住建委房管科,只有影响建筑安全的四类经营行为,包括生产、餐饮、娱乐、洗浴在行政管辖范围内,除此外的经营行为超出行政部门的司法管辖权,“取缔”行为于法无据。但住宅业主的经营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利害相关业主可根据物权法起诉,要求恢复!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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