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关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事宜
领导好,我单位因工作原因,需对独栋的一层房屋进行内部提升改造(主要结构不改变,没有重大设备进场),面积275平米。就此,我查询了几个相关文件: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天津住建委《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天津住建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条款参考附件。老提示未通过安全检查)
综上3条,我理解为我们这个项目,请建筑设计院出具设计图、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然后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竣工图。中间不用质量备案、竣工验收等。最后,我单位根据:消防验收备案表(主管部门领取制式表格)、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一起去备案,备案通过后,出具备案凭证。
请领导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还需补充什么?我们立项时一并考虑。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