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核查处理过程中,我们将继续跟进该问题,请您持续关注。 感谢您的来信!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前进道29号为2018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程,于18年已改造完。如启动房屋征收项目须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关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截止目前未接到对该地址房屋进行征收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